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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事务所曝光,166份审计报告无底稿

转载2017-06-19 合规行业专业圈

 转自: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库 


近日,有多地财政厅通报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


会计监督检查包括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两部分内容,由于篇幅有限,小编仅截取了检查结果中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部分内容同大家分享。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公告

财监[2017]648号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切实履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2016年安徽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50家,包括举报核查4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执业质量、保持设立条件、业务报备、会计信息、任职资格等5个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执业准则,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不断加强,执业质量逐步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但是,仍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4家事务所未保持设立条件;5家事务所地址变更未向省财政厅备案也未向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9家事务所在工商部门和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股东、组织形式、成立时间等信息不一致;4家事务所违规设立分所;26家事务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或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事务所未建立风险导向审计理念、风险意识淡薄,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个别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未按规定编制和保存审计工作底稿;14家事务所2015年1510份报告未按规定报备;24家事务所的68名注册会计师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其中,安徽一凡会计师事务所部分审计收费不入账,166份审计报告无审计工作底稿336份审计报告只有“电子审计工作底稿”且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严重缺失部分业务审计人员未到被审计单位现场,仅根据提供的财务报表和部分财务资料出具审计报告20份审计报告审定的金额与被审计单位的账面金额不一致也无审计调整底稿,不能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安徽省财政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安徽一凡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撤销的行政处罚;对安徽鸿丰、安徽华徽、凤台大公、安徽一一等4家事务所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毕建华给予暂停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对孙永柱、李俊峰、朱少伟、桑亚、马乃林、刘倩等6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安徽求是、安徽诚信、安庆金惟信、安徽中宁信、安徽九华、池州实信、安徽中辉等7家事务所下达关注函;对安徽天成、安徽普诚、巢湖兴华、合肥源坤、安庆新兴、合肥枫华、安徽苏明特、安徽安智、安徽立泰、芜湖恒盛等10家事务所约谈提醒;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注册会计师交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理。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2日


陕西省财政厅

会计监督检查公告(第6号)

………………


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重点对地方农业龙头企业、节能环保、公用事业等相关行业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深化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检查和推广“双随机”抽查制度的要求,我厅对全省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

………………


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组织全省180家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自查,并对39户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重点检查。

………………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能较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审计准则,风险意识和规范化执业意识显著增强,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不断强化,审计业务质量不断提升,执业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较往年明显减少。检查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够完善。40%的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基本上套用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的模式,内容空泛,不切合事务所实际,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个别事务所还沿用独立审计准则时期制定的质量控制制度。


(二)风险导向审计测试理念不强。有15%左右的报告归档资料中,“了解被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程序”和“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的工作底稿缺失,有50%工作底稿填写内容不完整。


(三)程序不完整,审计工作不到位。抽查报告归档资料中,55.3%的报告银行存款询证程序执行不规范, 51.1%的报告应收款项审计程序执行不规范,44.2%的报告对存货审定缺少监盘程序,48.3%的报告对固定资产折旧未进行测试, 42.8%的报告应交税费未进行测算。


(四)获取审计证据不充分。抽查报告归档资料中,36.1%的报告被审单位会计报表中制表人、财务负责人、企业法人签章不全,38%的报告管理当局声明书格式不规范。货币资金审计缺少盘点清单,存货审计缺少监盘表,固定资产审计缺少盘点清单,往来款项审定无函证或替代程序相关资料。


(五)质量逐级复核制度落实不到位。抽查的267份审计报告归档资料中,30%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仅以报告审签表代替,缺乏具体的复核记录。个别事务所还有非注册会计师人员参与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一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缺少主任会计师签章,也未见主任会计师的授权书。


(六)部分事务所会计基础薄弱,业务报备不及时。一些事务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记账凭证中负责人、会计、出纳人员签章不全,未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未按规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手续。个别事务所未按要求进行系统业务报备,个别事务所办公场所变更未及时报备。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厅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作出行政警告处罚,对16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财政关注函,对其2017年执业质量实施持续关注,以督促其完成整改。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3日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要求,将云南省辖区内通过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的149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成四类,其中:从事证券业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为A类所,包括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等14家;其余135家会计师事务所按照B、C、D类所各占20%、60%和20%的要求进行分类,B类所27家,C类所81家,D类所27家。


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方式,抽取26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9个检查组共检查了142份业务报告,其中审计业务报告134份,高新技术认定报告8份。同时,根据财政部联合检查通知要求云南省财政厅首次参与财政部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检查,具体负责检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本次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7个审计项目,并延伸检查了1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执行风险评估程序或执行不到位;部分财务报表事项未实施必要的实质性审验程序或实施的审验程序不到位;未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适当。


(二)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不规范,归档不及时;未实施质量控制复核或实施不到位;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


(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


针对上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除其中1家会计师事务所已经申请注销外,省财政厅已向23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监管关注函,对剩余2家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督促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认真整改。


云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8日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监督检查后发布的行政监管关注函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整改通知,提到了会计师事务所如下执业问题:


行政监管关注函(黑财函[2016]450号)


无初步业务活动和风险评估工作底稿;实质性工作底稿中所有会计科目均未编制审计程序表、明细表和检查表、审计表均无上年审定数,未取得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未函证、未执行货币资金截止测试程序,其他应收款只编制了审定表、未编制明细表,未执行函证程序、也未执行替代程序,未取得存货盘点表,未取得固定资产盘点表,未对固定资产减少执行检查程序,未取得固定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无短期借款审计工作底稿,无净资产、收入、支出审计工作底稿;完成阶段未编制审计总结、审计完成情况核对表;未执行三级复核制度、未按照审计准则的模板出具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整改通知(黑财注[2016]28号)

   

存在初步业务活动和风险评估工作底稿中总体审计计划中未确认重要性水平;实质性工作底稿中库存现金未盘点,未取得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未函证,未执行货币资金截止测试程序,未执行存货发出计价测试程序,固定资产审定表未填写明细项目,未执行折旧复核测试程序,预付账款未填写明细表、未填写账龄、未执行函证程序、也未执行替代程序,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未填写明细表、未填写账龄,未取得长期借款合同,未执行长期借款函证程序,未执行利息复核测试程序,无净资产、财政基本补助收入、管理费用、其他收入和其他支出审计工作底稿,所有会计科目审定表未填写上年审定数,未执行检查程序;完成阶段未编制审计总结、审计完成情况核对表,未执行三级复核制度,未编制试算平衡表等问题。


行政监管关注函(黑财函[2016]452号)


风险评估阶段无风险评估类底稿;三级复核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底稿只有两个人签字,而且为同一人代签;实质性工作底稿中银行存款未执行函证程序,未执行截止测试,往来款项未执行函证程序也未执行替代程序,预付账款明细表与资产负债表不一致,未编制抽查表,其他应收款审定表期初数编制错误,固定资产未取得盘点表、未取得相关权属证明、未进行计提折旧的测试,应交税金明细表编制不完整、未取得缴税申报表、未进行税金复核测试,损益表项目除管理费用外未取得明细表、只编制审定表、未进行抽查、计价测试、截止测试。


中注协2017年执业质量检查方案现已出炉(点击蓝字可浏览),各位奥迪特不如比照以上会计监督检查的风险点自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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